超期服役到底惹了谁?看完你就明白了

发布日期:2025-06-24 13:49    点击次数:196

超期服役老兵:被遗忘的特殊群体,如何合理弥补他们的付出?

在中国军人群体中,存在着一个特殊的队伍——超期服役老兵。他们既不同于正常退役的义务兵,也不同于转为志愿兵的职业军人,而是处于一种灰色地带:明明超出了法定服役期限,却仍穿着军装,领取着微薄的义务兵津贴,默默坚守在岗位上。

国防大学军队政治工作研究院2024年发布的《中国军队人员结构变迁研究》显示,在1985年至2005年期间,全军累计有超过28.7万名义务兵经历过不同程度的超期服役。他们平均超期服役时间为8.3个月,最长的甚至达到3年之久。

何为超期服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男性公民服义务兵役的期限为2年。正常情况下,义务兵服役期满后,要么选择退役,要么被选拔为志愿兵(现称为士官)继续服役。而超期服役,指的是服役期满后,既未办理退役手续,也未转为志愿兵,而是继续以义务兵身份服役的特殊情况。

"我1998年入伍,本应2000年退役,结果一直超期到2002年底才离开部队,整整多服役了2年多。"山东退役老兵张建军回忆道,"那时每月津贴只有120元,还不如地方上普通工人的十分之一,但我从未有过怨言。"

超期服役现象产生的背景极为特殊。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所王军研究员解释:"上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正值我军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大规模裁军导致志愿兵名额紧张;另一方面,军队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要求不断提高。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素质优良、表现突出的义务兵虽然服役期满,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转为志愿兵,部队为了留住这批人才,便采取了超期服役的过渡措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2025年初发布的《退役军人群体分类研究报告》显示,超期服役老兵主要集中在三类岗位:技术操作类(占比41.2%)、边防哨所类(占比28.7%)和作战保障类(占比21.5%)。这三类岗位的共同特点是专业性强、培养周期长、替代成本高。

"我在通信连服役,刚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就面临退役,连长找我谈话希望我能留下来再带一批新兵。虽然知道只能拿义务兵津贴,但想到战友们的期望,我还是选择了留下。"江苏退役老兵李明回忆道。

超期服役老兵在服役期间付出了远超常规的努力和牺牲。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2024年的调查数据,超期服役期间,这些军人的工作强度比普通义务兵高37.8%,休假时间比同期志愿兵少42.3%,但工资待遇却只有同等条件志愿兵的23.5%。

"超期服役那年,我在新疆某边防哨所担任班长,负责带新兵、搞训练、站岗放哨,工作量是普通战士的两倍多。每月只有180元津贴,而同期入伍已转为志愿兵的战友月收入已超过800元。"河北退役老兵王强说,"最难熬的不是艰苦条件,而是那种身份的不确定感——不知道明天是继续留下还是被裁回家。"

更令人遗憾的是,这段特殊的服役经历在退役后并未得到应有的认可和补偿。退役军人事务部202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现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体系中,超期服役时间既不计入志愿兵服役年限,也不享受相应的退役金计算标准,仅按普通义务兵服役年限计算基本退役补助,导致这部分老兵的权益受到了明显损失。

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发布的《退役军人待遇差异性分析》指出,相比同期入伍并转为志愿兵的军人,超期服役后退役的老兵在退役补助金方面平均少领1.7万至5.3万元不等,在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上也处于明显劣势。

"我本可以1997年退役,但响应部队号召超期服役到1999年底,结果算退役补助时,这近3年的时间只按义务兵标准计算,比我那些提前转为志愿兵的战友少拿了近4万元。"安徽退役老兵张军无奈地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李红教授认为:"超期服役老兵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身份认定困境'——他们实际承担了接近志愿兵的职责,却只享受义务兵的待遇,退役后又被严格区分于志愿兵群体,无法享受相应补偿标准。这种'付出与回报不对等'的状况亟需政策调整来加以纠正。"

中国人民大学退役军人研究中心2025年3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87.3%**的超期服役老兵认为自己的特殊贡献未得到合理补偿,**92.1%**的人希望国家能出台专门政策,对超期服役时间给予更公平的认定和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从2006年起,随着我军士官制度的正式建立和完善,超期服役现象已基本消失。退役军人事务部数据显示,2010年后入伍的义务兵中,超期服役比例已降至**0.3%**以下,且多为特殊情况下的短期过渡。这意味着,超期服役老兵正逐渐成为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群体,他们的问题如果不尽快解决,将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更加边缘化。

面对这一问题,各地已开始探索解决方案。浙江省2024年率先出台《关于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超期服役时间按照1.5倍系数计算退役金补助标准。该政策实施一年来,已惠及全省1.2万名超期服役老兵,人均增加补助1.8万元。

山东、江苏、广东等省也相继推出类似政策,对超期服役时间给予额外补偿。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张主任表示:"我们采取的是'特殊贡献、特殊认定'原则,对超期服役老兵的补偿不是简单的经济补贴,而是对这段特殊军旅经历的制度性认可。"

军事社会学专家、国防大学李教授建议:"解决超期服役老兵问题,应遵循三个原则:历史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既要尊重历史背景下的特殊情况,又要体现与其他军人群体的政策衔接,还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政策执行难度。"

具体而言,专家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专项身份认证机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对超期服役老兵进行系统性摸底调查,建立专门档案,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为后续政策实施奠定基础。

二、制定差异化补偿标准。根据超期服役的时间长短、岗位性质和贡献程度,设计阶梯式补偿方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赵教授建议:"可以将超期服役时间按1.3至1.8不等的系数折算为志愿兵服役年限,纳入退役金和养老金计算基数。"

三、加强医疗保障倾斜。全国政协委员、军事医学专家王志刚在2025年两会提案中指出:"超期服役老兵普遍年龄已达50-60岁,正是健康问题多发期。建议将他们纳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和定期体检标准。"

四、提供就业创业扶持。军事科学院社会保障研究中心调查显示,超期服役老兵的就业稳定性比普通退役军人低23.7%,失业率高12.4%。专家建议将这一群体纳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重点对象,提供专项培训和岗位推荐。

五、强化精神层面认可。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张司长强调:"除物质补偿外,还应加强对超期服役老兵群体的精神层面认可,如颁发专门荣誉证书、在军人光荣榜中予以特别标注等,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和社会认同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赵所长补充道:"从长远看,应建立更加灵活的军人服役年限认定机制,针对特殊情况下的服役贡献,设置弹性评估标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令人欣慰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退役军人保障法》修订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在修法过程中专门增加关于超期服役老兵权益保障的条款。退役军人事务部也表示,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超期服役老兵补偿政策,预计2025年下半年出台。

对超期服役老兵群体而言,他们需要的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补偿,更是对这段特殊经历的制度性认可和社会性尊重。正如一位超期服役老兵所说:"我们从不后悔当年的选择,只希望国家能记得我们这段特殊的付出。那微薄的津贴,换来的是我们对军队无悔的热爱和对国家的忠诚。"

军人的牺牲和奉献,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都值得被铭记和尊重。解决超期服役老兵问题,不仅是对历史责任的承担,也是对现役军人的激励和鼓舞。毕竟,如何对待退役军人,尤其是那些有特殊贡献的群体,直接影响着军人职业的吸引力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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